【编者按】:2013年中国"两会"新领导人上台执政,并释放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信号,回应了中国民众对改革"深化"的长久期待。官方开始在具体领域简政放权并大力反腐,在意识形态上进行正面的"中国梦"宣传,并在中共党内开始"群众路线教育"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整党运动,而中国官方媒体、左派知识分子自由派知识分子之间则围绕着中国改革的路线上展开了争论,有关是否需要"宪政"以及社会主义有没有"宪政","宪政"到底是什么的正反之争持续数月。FT中文网持续关注,详见此处。
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先生对"宪政"与"反宪政"争论在理论和现实价值上做出了一种厘清,FT中文网在此刊发,以推动在这一问题上的持续公共讨论。
前一段时间出现的反对宪政的声音,颇有些阴谋论的味道。其基本含义是,宪政改革的主张,是误导执政党的陷阱,最终会导致执政党的下台("取消共产党的领导")。甚至有人说,清朝讲宪政改革,所以垮台了;国民党讲"军政、训政、宪政",所以也垮台了;共产党不讲宪政,所以成功了。这种论调不仅在道德价值上存在严重问题,即使从功利角度,也是不符合事实的。
首先要定义,什么是"成功"。一个政治集团,如果仅把获得政权或维持政权作为"成功",从整个社会看,就不是成功。一个社会,仅因为需要提供保护安全与产权、维护秩序和公正裁决纠纷的公共物品,以及补救市场失灵,才需要设立政府。所以,政府是为社会的最大利益而存在的,而社会是由所有的个人所组成。人,社会,是目的,政府是手段;人与社会是根本,而政府是派生的。这种看法,在东西方的主流文化传统中都长期存在。
反宪政会加速政府政治合法性的丧失
孟子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在这里,"君"即政府。孟子的这一表达,按照社科院法学所前所长夏勇的解读,就是一种人民主权的本体论表述。荀子说,"天生民,非为君也;天立君,是为民也"。谁是目的,谁是手段,已很清楚。如果已经掌握政权的人不能履行它的为民的职责,就不再有执政的合法性。《论语》中记载,舜对禹说,"四海穷困,天禄永终。"即如果政府侵害百姓,让他们陷入贫困,就没有资格再去治理社会了。即使仍赖在台上不下来,也已失去了"君"的资格。所以,当孟子回答武王伐纣的问题时说,"只闻诛一独夫纣,未闻弑君也。"就是认为,纣的暴政已经使他失去了政治合法性。
在西方世界,源于古希腊斯多葛学派和基督教传统的宪政主义思想,已将人民主权的观念深入人心。加尔文主义者根据《圣经》内容指出,"统治者的权利是上帝赋予的;但上帝是通过人民赋予统治者权力,人民选择政体并选择特定人选取担任他们的统治者,统治者按照上帝指示行事。"(撒母尔•卢瑟福,1644;转引自艾兹摩尔《美国宪法的基督教背景》,中央编译出版社,2010,第19页)与"天立君为民"之意颇为相近。阿奎那指出,"暴政的目的不在于谋求公共福利,而在于获得统治者的私人利益,所以它是非正义的。……因此,推翻这种政治,严格地说来并不是叛乱。"这与"诛一独夫"的说法真是异曲同工。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