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7日星期四

金融时报: 媒体札记:共识之议

FT中文网_英国《金融时报》(Financial Tim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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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札记:共识之议
Oct 17th 2013, 09:34

广东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省委政法委书记朱明国要求"增强舆论监督的'承受力'和'容忍度'"的说法,获得自由派知识分子欢迎。

讲话内容由广东政法网昨晚率先发布,@广东政法摘录要点如下:"政法机关以平等开放自信态度,增强舆论监督承受力和容忍度;及时回应网络舆论,赋予微博管理员相应发言裁量权,不要怕偶尔说错话,只要不是原则问题都是可以原谅的"。

人们普遍相信,朱明国此说即是针对@广州公安"子产不毁乡校"风波,而后者援引这一典故,又被普遍视作是在批评广州越秀警方拘留"狼牙山五壮士欺压百姓"传播者,并借此强调"打击造谣要防扩大化"。不过,万众围观之际,@广州公安这段公开内部分歧的微博稍后被删除,对此,有过两种说法:翌日一早,@谭人玮声称,发布者——广州市公安局公共关系处副处长张胜春——已因此而被停职检查;但当天午后,羊城晚报则宣布,发这条微博以及删除这条微博都是@广州公安的管理者,是因有微博管理者内部有不同意见和看法而自行删除,"没有所谓上级领导和部门的指示和压力"。

而最让"因言获罪"恐慌者感到欣慰的,还是一众公检法官方账号的跟进,这其中的带头者,就包括素有开明名声的那个@广东政法。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意气相投,这两个上级机关9月2日接手@广州公安未竟事业,释义"子产不毁乡校"之意,以呼吁"开网纳谏"。南风渐暖,昨天又有@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湖北响应,引用美国大法官"容许空气中充满不和谐的声音"之论,偏居一隅的@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更是被人们惊讶地发掘了出来:早在8月28日,这个官方账号即摘引张千帆《把属于言论的还给言论》中的观点,强调"'秦火火'言论即便真是谣言也不可怕,可怕的是动辄用国家机器惩治'谣言'的公权行使习惯";次日,又呼吁"必须要以合法的程序和准确的罪名来打击犯罪";此后,又响应舆论呼声,接连倡导"官谣民谣一起打"、"打击网络谣言不能跑偏"。

尽管这些深受自由派知识分子欢迎的官方微博发言,此后多数被删除,但眼见本省政法系统最高领导已经出面相挺,@南都评论昨晚如获甘霖,找出那幅@广州公安"子产不毁乡校"微博的截图,表达期待:"所谓容忍度,不独是对民众言论的宽厚、宽容、宽松,也包括赋予官微管理员一定发言裁量权。说错话不要紧,话的对与错也要容得下自由探讨。近来广东政法系统微博屡有出彩表现,诚望能再接再厉"。

而根据本期南方周末所刊《"打击网络谣言"台前幕后》中的说法,也就是在"狼牙山五壮士"之事发生前后的8月底到9月初,官方舆论宣传风向渐变:"这一事件让网民的批评达至沸点。有大V在网上建言:'别把净网行动变成抓人大赛','禁谣运动需要平衡'……新华社9月2日发表评论称,打击网络谣言,初衷是好的,但不能把自己不喜欢听到的声音,都扣上谣言的帽子。要警惕一些地方在执行中滥用、跑偏。广东政法委和广东高院在微博上解释讨论'子产不毁乡校'。9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把握好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称遏制网络活力,同样有违中央精神和时代潮流。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有关部门在8月底下发文件,称要依法打击网络谣言,严防扩大化。'公安部的初衷是打击网络有组织造谣,而不是普通网民。'一位接近公安部的人士称。这位人士透露,有关部门还要求各地如发现新的谣言案例,不得自行对外披露,须先上报批准。9月后,各地清网行动仍在继续,但地方上已极少新的案例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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